超前小導管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市開發區、城南新區安環局(辦):
近年來,全市(鹽城市,下同)各地認真組織開展鋼鐵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整改排除了一批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鋼鐵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升。但是,鋼鐵企業煤氣安全生產形勢依然不容樂觀,2016年至2018年,全省鋼鐵企業發生煤氣事故7起,造成11人死亡、4人受傷,暴露出部分鋼鐵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設備設施缺失,施工區域煤氣隔斷措施不到位,維修作業安全確認、安全交底、安全監護流于形式,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鞏固我市鋼鐵企業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成果,持續提升鋼鐵企業煤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鋼鐵企業煤氣環節重大安全風險,切實遏制鋼鐵企業煤氣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按照《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開展鋼鐵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蘇應急辦〔2019〕9號)要求,定于2019年4月至11月在全市開展鋼鐵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治理范圍超前小導管
所有涉及煤氣生產、儲存、使用的鋼鐵企業。
二、專項治理主要內容
主要圍繞鋼鐵企業煤氣安全管理、煤氣設備設施、煤氣作業三個重點方面,全面排查治理以下突出問題:
(一)煤氣安全管理
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氣設施未經檢查驗收合格,擅自投入運行。
2.煤氣設備設施的改造和施工,由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新型煤氣設備或附屬裝置未經安全條件論證。
3.未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冶金企業煤氣防護站建設規范》,生產、儲存、使用煤氣的企業未建立煤氣防護站(組),沒有配備必要的煤氣防護人員、煤氣檢測報警裝置及防護設施,未按要求每年組織開展至少一次煤氣事故應急演練。
4.從事煤氣生產、儲存、使用、維護、檢維修人員未依法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5.煤氣柜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未建檔、備案;未進行安全評價;未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備案管理。
6.煤氣放散塔高度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放散時未按有關規定進行點火放散。
(二)煤氣設備設施
1.煤氣柜建設在居民稠密區,未遠離大型建筑、倉庫、通信和交通樞紐等重要設施;柜頂未設置防雷裝置及接閃器設置位置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煤氣柜底板、側板因變形、腐蝕造成煤氣泄漏。
2.煤氣區域未按照標準規定的爆炸性危險環境區域劃分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電氣設施。
3.生產、儲存、使用煤氣的企業在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聚集的場所,以及煤氣區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未設置固定式煤氣檢測報警儀和安全警示標志。
4.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未設置可靠的隔斷裝置;煤氣進入車間前的管道,未按標準要求設置總管切斷閥或可靠的隔斷裝置。
5.煤氣水封和排水器的設置、水封高度、給(加)水裝置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三)煤氣作業
1.煤氣點火作業程序不符合標準要求